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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嘉兴市本级进一步推广 应用创新券的实施意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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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放对象

(1)在市本级注册的,具备独立法人资格、财务管理规范、无不良诚信记录,与开展科技合作的创新载体无任何隶属、共建、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的企业。 (2)在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、大学科技园、众创空间等泛孵化器的创业者。

支持范围

创新券支持范围覆盖技术创新全过程,主要包括各级各类创新载体(含市外的创新载体)为本市的企业和创业者提供的合作开发、委托开发、科技评估、技术查新、测试分析、产品设计、技术培训、知识产权服务等。

支持额度

申报周期内每个主体申领创新券都有一个最高额度,一般企业不超过20万元,创业者不超过10万元。不同区域的主体在周期内申领创新券的最高额度以各县(市、区)的创新券政策为准。

机构入驻条件

首次申领使用创新券可在“浙江科技大脑”办事大厅中的“创新券应用推广服务”上向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用户注册申请,在地方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,即可在平台上申领使用创新券了。

兑付类型

科技创新券